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1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0、公告标题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4 月 11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18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57,192,376.4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8,596,188.2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4 年度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A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186 015370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794 1.0788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55,076,299.48 2,116,077.01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550 0.0510
注:根据《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季度末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 0.01 元时,本基金至少进行收益分配 1 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50%,每年度末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9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4 月 12 日
除息日 2024 年 4 月 1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4 月 15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将其现金红利转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
日为:2024 年 4 月 12 日,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4 年 4 月 16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4 月
12 日之前(不含 2024 年 4 月 12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华泰
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