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6
关于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开放期期满时,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可以终止本基金并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本年度开放期期满日(2018年11月9日)日终,嘉实丰益信用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经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12月26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8年12月27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 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A 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C
基金代码 000177 001872
成立日期 2013-08-21 2015-09-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可以终止本基金并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基金合同生效后,开放期期满时,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基金合同生效后,开放期期满时,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3、基金合同生效后,开放期期满时,基金前10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总数超过基金总份额90%的。”
截至本年度开放期期满日(2018年11月9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经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自2018年12月27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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