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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9-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9-24

关于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17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8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5年9月28日
赎回起始日 2015年9月2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5年9月2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5年9月2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A 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C
000177 001872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暂不开放转换)
赎回、转换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2015年9月28日(含该日)至2015年10月16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确定开放期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如封闭期期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但是,在开放期内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时间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A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 投资者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者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
(2)C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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