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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2-06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东旭光电(000413)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
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19 年 12 月 6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东旭光电
(代码:000413)股票进行重新估值,估值价格调整为 1.65 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000413 东旭光电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以上证券均采用上述估值价格,待上述股票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2019 年 12 月 6 日 300ETF(代码:510300)、MSCIETF(代码:512520)、中证科技(代码:
515580)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未包含上述估值调整的影响,因此 300ETF、MSCIETF、中证科技该日的 IOPV 可能与其该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存在 0.11%、0.08%、0.54%左右的差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应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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