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0-23
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转型自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基金),原基金于2013年4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08号文注册;原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于2015年8月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于2015年9月9日实施基金转型,自基金转型实施日起,由《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9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1部分 绪言...... 4
第2部分 释义...... 5
第3部分 基金管理人...... 9
第4部分 基金托管人...... 20
第5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1
第6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46
第7部分 基金存续...... 47
第8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7
第9部分 基金的投资...... 57
第10部分基金的业绩...... 67
第11部分基金的财产...... 69
第12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70
第13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5
第14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76
第15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9
第16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80
第17部分风险揭示...... 84
第18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7
第19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9
第20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4
第21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6
第22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17
第23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18
第24部分备查文件......118
第1部分 绪言
《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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