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15
中海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13年4月19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369号文核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以及保证风险等。
本基金是保本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低风险收益品种。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如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投资者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亦存在着无法收回本金的可能性。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3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11
四、基金托管人......23
五、相关服务机构......28
六、基金的募集......5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5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58
九、基金的保本......69
十、基金保本保障机制......73
十一、基金的投资......85
十二、基金的业绩......105
十三、基金的财产......106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107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112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14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17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118
十九、保本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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