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9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9月17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11月19日
一、重要提示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151)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4月23日证监许可【2013】585号文核准公开募集,于2013年6月18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3、本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90%。”的条款以及《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规定。
基金登记机构于2018年8月20日完成对本基金在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即2018年8月17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业务确认后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为23,921,623.36元,已触发了《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
自2018年8月2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自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9月17日止。由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8月21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诺安信用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交易代码000151
基金运作方式......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