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2
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2018 年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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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8 年第 1 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 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 年 4 月 23 日证监许可【 2013】 585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6 月 18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等,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买
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本基
金特有风险、债券市场风险、开放式基金共同风险等。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如实提
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
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2018 年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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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应当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
时主动进行更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1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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