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3]582号文注册募集的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8月23日生效。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
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7%下调至0.5%,托管费年费率由0.2%下调到0.15%的相关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21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17:00点
止(以本次大会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将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拆封和/或统计。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3月22日,于该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仅接受纸质投票,表决票样式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章节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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