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5-30
关于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及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0142;C类份额基金代码:001124;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30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和《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3年5月30日至2016年
5月30日止。
现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同意为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与本基金管理人签订了《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继续存续并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
依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的《关于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及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相关规则的公告》(以下简称“《相关规则的公告》”),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到期操作、过渡期及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总体时间安排
(1)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自2016年5月30日(含)至2016年6月6日(含),在此期间本基金仅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暂停办理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
(2)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结束后,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前,设置过渡期。过渡期自2016年6月7日(含)至2016年7月6日(含),其中2016年6月7日(含)至2016年7月5日(含)仅开放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暂停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2016年7月6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不开放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业务。过渡期依据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担保额度设置规模上限,规模上限为40亿元人民币。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折
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若本基金在过渡期内提前达到或接近规模上限,本基金将提前结束过渡期并进行基金份额折算,随后提前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
(3)第一个保本周期基金份额折算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第二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日。
2、到期操作
自2016年5月30日(含)至2016年6月6日(含)。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正常交易时间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在此期间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
到期操作的形式、费用、处理原则等内容请见《相关规则的公告》。
3、过渡期
本基金本次过渡期自2016年6月7日(含)至2016年7月6日(含)。
其中2016年6月7日(含)至2016年7月5日(含)开放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在此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在此期间暂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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