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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8-24 07:50:29 股吧网页版
中银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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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6 年 7 月 29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6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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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中银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319 号文核准募集,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银
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提议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
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16 年 6 月 20 日起, 至 2016 年 7 月 14 日 17: 00 结束。 2016
年 7 月 15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
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会议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终止中银理财 21 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自该日起生效。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 2016 年 7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上的《中银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清算期为 2016 年 7 月 19 日至 2016 年 7 月 29 日,由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
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 中银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理财 21
天债券。中银理财 21 天债券 A,基金代码:000132;中银理财 21 天债券 B,基
金代码:000133)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1)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3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
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
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三周的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
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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