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7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
最低金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大成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3月29日起,调整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首
次申购最低金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本次调整仅针对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B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
金额由原先的1000 万元调整为100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保持不变(仍为1000元)。
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调整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如
有调整将另行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或登陆网
站(www.dc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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