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13
中银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银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中银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全称或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与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银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银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
中银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 2024 年 2 月 7 日,投
票时间为自 2024 年 2 月 8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 17:00 止。
根据统计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50%,因此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
根据《中银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15,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25,000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