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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7-20 08:59:4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20

  关于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
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1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5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 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7 月 24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7 月 24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 年 7 月 24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 年 7 月 24 日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2017 年 7 月 24 日(含该日)至 2017 年 7 月 28 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四个开
放期。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确定开放期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原定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相应顺延。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
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详见招
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 100 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
但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单笔最低限额人民币 1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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