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9-18 07:57:02 股吧网页版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银行借记卡持卡人开展基金网上直销申购费率进一步优惠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9-1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银行借记卡持卡人开展基金网上直销申购费率进一步优惠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回馈客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经与中国银行协商确定,对中国银行借记卡持有人开展基金网上直销申购费率进一步优惠活动。
一、活动期间
自2015年9月21日起,活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二、中国银行借记卡持有人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执行如下优惠费率:
  1、本公司旗下所有非零申购费率基金的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执行相应公告的申购费率。
2、零申购费率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为零。
  三、提示
投资者申请使用本公司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9 月1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