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1-16 12:00:00 股吧网页版
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1-16

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3年3月28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290号) 和2013年4月26日《关于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3]299号)的核准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
年6月4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
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
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又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还包括一些特有风险。首先, 由于本
基金投资于债券市场(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
化造成的信用风险。如果持有的债券(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出现信用违约风险,将给基金
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和波动。另外,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的
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不能公开交易,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合电子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
流动性风险。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
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
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
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
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
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年 12 月
4 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
计)。
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
目 录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