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20
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全文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〇年一月
【重要提示】
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根据《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而来。
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2013 年 3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核准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54 号)进行募
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于 2013 年 5 月 20 日备案确认(基金部函
【2013】361 号)后正式生效。该基金的第一个保本期起始于 2013 年 5 月 20 日,并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到期。该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起始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并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到期。该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后,根据《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针对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依据《金鹰元安保本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变更程序,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将《金鹰元安保本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为《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于 2017年 5 月 27 日刊登了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对基金合同修改部分进行了说明,本次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6 月 6 日起生效。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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