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7
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后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其全称或简称“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担保人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54号),于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 5月15日进行了募集,于2013年5月20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保本周期期限两年, 第一个保本周期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13年5月20日)起至两年后的 对应日止(即2015年5月20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开始日为2015年 5月28日,到期日为满二年的对应日(2017年5月28日),因该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到期日为
2017年5月31日。
2017年3月27日,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通过了《关于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议案》,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修订。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该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相应修订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内容,并更新转型后的基金合同。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因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将按照《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即“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其全称或简称“金鹰元安混合”)。基金托管人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为(A类份额代码:000110;C类份额代码:002513)。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
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基金费率等按照《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运作。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手续。
现将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后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保本周期到期后的选择
1、到期操作期间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含)及其后三个工作日(含),即自2017年5月31日(含)起至2017年6月5日(含)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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