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8
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 2016 年第 2 号
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
2016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 2016 年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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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 2013 年 3 月 14 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3】254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于 2013 年 5 月
20 日备案确认(基金部函【2013】 361 号)后正式生效。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期起始于 2013
年 5 月 20 日,并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到期。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根据在符合基
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下,本基金转入第二个保本期并与第二保本周期保本责任
的担保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
针对本基金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以及第二个保本期担保人的变更,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依据《金鹰元安保本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
基金合同变更程序,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金鹰元安保本混合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并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刊登了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对基金
合同修改部分进行了说明,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起生效。前述修改
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
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保本周期为二年,投资者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存在着
仅能收回本金(即实际净认购金额)的可能性;未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赎回或转换
出时不能获得保本担保,将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此外,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
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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