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04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第1号)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77号)文核准募集。自2013年7月25日起至
2013年8月14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于2013年8月20日成立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3年2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77号)文核准募集。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20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需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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