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济安财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1-29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济安财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根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济安财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1月29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济安财富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济安财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
一、适用基金
(1)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1)
(2)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2)
(3)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3)
(4)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550004,B类:550005)
(5)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8)
(6)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9)
(7)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550010,B类:550011)
(8)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550015,C类:550016)
(9)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550018,B类:550019)
(10)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209)
(11)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260)
(12)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0360;B类:000361)
(13)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51)
(14)信诚主题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944)
(15)信诚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432,C类:003433)
(16)信诚至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4110;C类:004111)
(17)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4716)
(18)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08)
(19)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09)
(20)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0)
(21)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1)
(22)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2)
(23)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3)
(24)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5)
(25)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6)
(26)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7)
(27)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9)
(28)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0)
(29)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1)
(30)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2)
(31)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3)
(32)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4)
(33)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25)
(34)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28)
(35)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31)
投资者可通过济安财富开办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注:1、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主题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间以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为准。
二、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有关基金日常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敬请查询2015年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参见届时相关公告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进行咨询。
三、其他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公告。
2、投资者在济安财富办理上述适用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济安财富的规定。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