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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5-18 16:33:36 股吧网页版
南方基金关于修改电子直销组合投资业务规则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18


南方基金关于修改电子直销组合

投资业务规则的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审慎研究,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南方基金电子直销组合投资业务规则》进行修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改后的业务规则

详见附件《南方基金电子直销组合投资业务规则》。

二、修改后的业务规则生效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南方基金电子直销组合投资业务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要,更好的服务投资者,南
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南方基金”)
开通组合投资业务,特制定此规则。本规则适用于南方基金电子直

销平台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南方基金在向投
资者提供组合投资服务、投资者接受南方基金提供基金组合投资服
务时,均需遵循本规则的要求。

第二条 基金组合投资服务是指南方基金接受投资者委托,
根据对投资者投资需求、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的分析和评估,按照
约定通过电子直销平台向投资者提供基金组合的服务;投资者可通
过电子直销系统自主进行组合基金申购、调整、赎回操作。

第二章 组合产品展示

第三条 南方基金会对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
进行分析评估,并根据分析评估结果向投资者展示相应的基金组合。
分析评估的结果可能会根据市场和环境变化做不定期调整,但南方
基金无法保证对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分析评估结
果完全准确或没有偏差。投资者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法律文件,
审慎评估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决定是否进行基金组合
申购。

第三章 组合申购

第四条 如果投资者采纳基金组合中的一篮子基金,则可通过
电子直销系统一键下单申购组合的所有基金产品。投资者在页面输入总申购金额,系统自动按每个基金的最新资产占比进行申购,并生成组合的交易订单。在申购该组合时,各支基金的配置比例均已固定,投资者不可自行调整。

第五条 组合中任一成分基金处于暂停申购状态时,该组合不
接受组合申购申请,详情以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页面展示为准。

第六条 本公司电子直销基金组合申购支持的银行卡(或支付
账户)以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实际展示为准,相应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组合申购费率以公告为准。

第七条 本公司电子直销基金组合申购支持的最低扣款金额
以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实际展示为准,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上述最低扣款金额,并通过公司官网进行业务公告。

第四章 组合调整

第八条 当基金组合方案调整时,系统会通过电子直销平台推
送调整信息至该组合的投资者,投资者可自主选择是否进行组合调整:若选择进行调整,投资者在页面进行调整下单,即表示投资者下达基金申购、赎回、转换指令,将所持有的组合调整为组合方案最新持仓;若选择不进行调整,投资者则维持当前基金持仓。

第九条 组合调整有以下 3 种类型:

(一) 标准调仓。标准调仓是指当南方基金组合投资团队对
组合标准方案进行调整并发布调仓指令时,投资者可选择对其持仓组合进行调整。

(二) 再平衡调仓。再平衡调仓是指当投资者持仓的基金组
合偏离度大于等于 10%,即持仓组合中单支基金当前权重与标准方案中的权重差值的绝对值之和大于等于 10%时,投资者可选择对其持仓组合进行调整。组合偏离度指投资者持有的基金组合成分基金或各成
分基金权重与当前组合标准方案内成分基金或各成分基金权重出现的偏差幅度。组合偏离度等于组合标准方案成分基金权重与投资者持仓组合中对应基金的权重之差的绝对值之和。

(三) 规则调仓。规则调仓是指组合投资业务规则发生调整,
投资者持仓情况已不符合调整后的业务规则时,投资者可选择对已投组合资产进行调整,使投资者持有的组合情况与调整后业务规则的规定保持一致。

第十条 在以下情形中,投资者可能无法选择对其持仓组合进
行调整: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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