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本次部分修改系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改,且其他修改未对原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任何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
需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托管协议相应部分一并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修改已向监管机构备案。具体修改内容请见附件。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并于2018年3月
31日起生效,2018年3月31日之前仍按照修改前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
定运作。
本公司将在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4800、021-60374800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
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附件: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备注
第一部分 “前言” 原表述: 修改为: 将《流动性风险管
一、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一、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理规定》作为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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