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放开港澳台居民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3-05-18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放开港澳台居民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公告根据《关于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即日起放开港澳台居民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港澳台居民可凭如下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通过我司代销机构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胞证,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特区护照。届时,投资人需提交的具体证件类型以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港澳台居民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请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可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台胞证办理。投资人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时所使用的上述证件发生变化的,需及时到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投资人办理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等具体业务还需遵照《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各类业务规则执行。
外国人凭借永久居留证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及港澳台居民在网上直销渠道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放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通知。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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