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瑞银基金销售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1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瑞银基金销售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瑞银基金销售(深圳)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银基金销售”)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 2022 年
11 月 11 日起在瑞银基金销售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
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各基金业务开放情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具体情况如
下:
一、基金明细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华夏能源革新股票 A 003834 华夏恒生 ETF 联接 A(人民币) 000071
华夏收入混合 288002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 A 001021
华夏消费升级混合 A 001927 华夏货币 A 288101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
告执行。投资者在瑞银基金销售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
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
的相关公告及瑞银基金销售的有关规定。瑞银基金销售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
其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瑞银基金销售客户服务电话:4000080123、0755-33886610;
瑞银基金销售网站:weubs.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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