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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6-16 12:00:00 股吧网页版
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6-16

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8年第1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1期

重要提示

(一)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2月18日证监许可【2013】171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3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系统性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资产配置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低风险品种。本基金以一元初始面值募集基金份额,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当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5月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1期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 ...... 3
第二部分释义 ...... 4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11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25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31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 63
第七部分基金备案 ...... 64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65
第十部分基金保本的保证 ...... 85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 93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119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财产 ...... 121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 122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27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129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33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134
第十九部分风险揭示 ...... 141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44
第二十二部分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 161
第二十三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81
第二十四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 183
第二十五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85
第二十六部分备查文件 ...... 186
附件:保证合同 ...... 187

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1期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诺安鸿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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