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6
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简称国富焦点驱动混合
基金主代码000065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5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6年12月2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1.38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328,619,212.9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32,861,921.3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691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本基金2016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
(1)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于每季度末进行收益分配评估,如基金自上次基金收益分配除息日至本次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同期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如基金自上次基金收益分配除息日至本次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2倍的同期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季度评估后进行的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均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
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3)本次分红方案可根据权益登记日前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分红金额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在红利发放日公布分红金额调整公告,最终收益分配方案则以该公告为准,以确保本次分红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6年12月28日
除息日2016年12月2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12月29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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