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因休产假暂停履行职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31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经理因休产假暂停履行职务的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下称“本公司”)旗下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及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刘怡敏女士因个人原因(休产假)无法正常履行职务,本公司根据有关法规和公司制度批准刘怡敏女士自2021年9月1日开始休产假。
在休假期间,刘怡敏女士所管理的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本公司基金经理王莉女士代为管理;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本公司基金经理王莉女士与该基金另外两名基金经理赵晓东先生和刘晓女士共同管理。刘怡敏女士休假结束后,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上述事项已根据有关法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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