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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2-04 15:00:32 股吧网页版
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2-04

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3年2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3】199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6月25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谨慎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本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5年12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3
二、释义......3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21
六、基金的募集...... 3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9
八、基金的封闭期和开放期......39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40
十、基金的投资...... 46
十一、基金的业绩......52
十二、基金的财产......53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54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7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8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0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61
十八、风险揭示 ...... 66
十九、基金的终止与清算......68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0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85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5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96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97
二十五、备查文件......98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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