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4
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半年度报告
2016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8月24日
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2016年半年度报告
第 2 页 共108 页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合同”)、《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于2016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
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3月28日15:00起至2016年4月15日17:00止期间以通讯方式召
开了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管理人
于 2016 年4 月 25日发布了《关于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16年4月25日起《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
30/7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同时基金更名为“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注:银华中证
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4月24日(《银
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
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2016年半年度报告
第 3 页 共108 页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