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2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证券”) 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
自 2023 年 6 月 2 日起, 增加上海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 现就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 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 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 转换等相
关业务:
国联安科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科技动力股票; 基金代码:
001956)
国联安中证医药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医药 100 指数; 基金代码:
A 类 000059、 C 类 006569)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 国联安
上证商品 ETF 联接; 基金代码: A 类 257060、 C 类 015577)
国联安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 国联
安上证科创 50ETF 联接; 基金代码: A 类 013893、 C 类 013894)
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 基金代码:
257070)
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
称: 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 ETF 联接; 基金代码: A 类 007300、 C 类 007301)
国联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沪深
300ETF 联接; 基金代码: A 类 008390、 C 类 008391)
国联安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 国联安中证 100 指数(LOF);
基金代码: 162509)
国联安恒悦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 国联安恒悦 90 天持有债券;
基金代码: A 类 013672; C 类 013673)
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 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 约
定每期申购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
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
金日常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影响, 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 仍然可
以进行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
1、 适用投资者范围
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 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营业网点或通过上海证券认可的受理方式办理定投业务申请。 具体
受理网点或受理方式见上海证券各分支机构的公告。
3、 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在上海证券进行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
相同。
4、 申请方式
( 1) 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 已开户者除
外), 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上海证券的规定。
(2) 已开立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及相关业务凭证, 到上海证券各营业网点或上海证券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增开交易账号
(已在上海证券开户者除外), 并申请办理定投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上海证券的规定。
5、 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上海证券的基金定投业务规则, 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
户, 根据上海证券规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扣款。
6、 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上海证券就相关基金申请开办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 具体最低申
购金额遵循上海证券的规定, 但每月最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 元(含 100 元)。
7、 定投业务申购费率
参加定投业务适用的申购费率同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相关的最新公告中
载明的申购费率。
8、 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并以该日(T 日) 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
算申购份额, 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 基金份
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
9、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 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 扣款日期、 扣款账户等, 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
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上海证券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变更, 具体办理程序遵
循上海证券的规定。
(2) 投资者终止本业务, 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海证券申请办理业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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