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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5-29 09:29:48 股吧网页版
国联安安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20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29

  国联安安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20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11月6日证监许可[2012]1464号文核准募集。2019年5月30日,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根据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因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9年6月5日起转型为国联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该基金的基金合同亦于该日生效。为避免对投资者造成混淆,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9年7月5日起,国联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国联安安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核准,以及对其转型为国联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更名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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