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21
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 0 1 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一月
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 年 2 月 18 日证监许可
[2013]169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6 月 14 日正式生
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摘要根据
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
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
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
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投资人在
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
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
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13 日,有关财务数据
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
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