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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1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证件类型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投资者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的通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华基金”)拟从2018年11月15日起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鹏华基金作为登记机构的基金账户体系同步实施对个人投资者用以开立基金账户的证件类型增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措施。
1、允许个人投资者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开户
自2018年11月15日起,客户通过银行、证券公司和第三方销售机构等基金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将支持销售机构申报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开户申请。银行、证券公司、第三方销售机构等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通过鹏华基金直销系统开户的,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788-999
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其他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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