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9
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根据《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5月14日表决通过的《关于终止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的《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于2018年5月18日进入财产清算期,并已于2018年7月6日于公司官网刊登《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05月17日(最后运作日)止。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 2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