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8-26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盛纯债债券基金参加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长盛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0050)参加上述代销机构的费率优惠活
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自2015年8月26日起,投资者通过上述代销机构申购、定投长盛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0050),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
率以代销机构费率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A类代码:000050)在代销机构的申购和定期定投业务的申购手续费,不
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解释权归代销机构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
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4、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
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
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www.zlfund.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3、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站:www.yilucaifu.com
4、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csfund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
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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