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电子直销赎回转认购相关手续费优惠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2-26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电子直销“赎回转认购”相关手续费优惠的公告关于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含网上交易,微信交易,APP等,下同)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2月27日起本公司将调整电子直销平台客户办理“赎回转认购”业务的费率优惠活动,转认购手续费调整为0.1折。
详细如下:
“赎回转认购”指投资者以签署同意本公司《中银基金电子直销“赎回转认/申购”业务规则》为有效形式和前提,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提交基金赎回业务申请,并授权本公司将该笔赎回款直接用于认购本公司处于募集期的证券投资基金。
一、 优惠活动时间:
自2018年2月27日起。
二、“赎回转认购”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开通电子直销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均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本业务。
三、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赎回转认购”业务的“赎回基金”为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中银活期宝”)。如有新增适用“赎回转认购”业务的“赎回基金”,届时将以公告方式另行通知,请投资者注意关注。
适用“赎回转认购”业务的“转认购基金”为处于募集期的基金,以相关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
四、赎回转认购的业务申请流程
投资者通过电子直销平台认购处于募集期的基金,交易过程中选择“活期宝”作为资金来源,即为发起“赎回转认购”业务。
五、“转认购基金”的“认购”申请发起时间
投资者在处于募集期的基金通过电子直销平台受理认购业务受理期间,方可申请办理以该基金为“转认购基金”的“赎回转认购”业务。
通过中银活期宝参与“赎回转认购”业务(即认购资金来源选择活期宝)的申请受理时间为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受理认购业务申请的基金的募集期内。提交“赎回转认购”申请的具体时间点为T日(T日为提交“赎回转认购”业务有效申请当日)15点前,超过该时点视为下一个工作日的申请,处于募集期的基金在募集截止日15点以后不可再发起“赎回转认购”申请。
“赎回转认购”业务不可撤单。
六、相关手续费
“赎回转认购”业务中,投资者需支付“赎回基金”的赎回手续费和“转认购基金”的认购手续费。
投资者支付的“赎回基金”手续费,详见各“赎回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投资者支付的“转认购基金”认购手续费,详见“转认购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对转认购手续费实施手续费为0.1折的优惠活动。如针对“赎回转认购”费率另行公
告,以最新公告为准。
七、业务规则详见《《中银基金电子直销“赎回转认/申购”业务规则》》,以该规则及其更新为准。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cim.com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400-888-5566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九、风险提示
购买货币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电子直销交易协议、相关规则等,了解电子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直销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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