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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7-07 08:25:09 股吧网页版
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07

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
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2 年 12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43 号文核

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
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分为如下三类,
一是境外投资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税务风险等;二是开放式

金一般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会计核算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衍生品

险等;三是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

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力

通过完全复制法以较低成本实现对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的紧密跟踪,在中长

通胀预期升温的背景下,为投资者提供理想的抗通胀和分散单一市场、单一货币汇率波动

险的投资工具。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
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
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18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复
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3 月 19 日
二、 基金的名称
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三、 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基金
四、 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以低成本、低换手率实现对标普全球
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的有效跟踪,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控制目标为基金净值收益

与标的指数收益率之间的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5%。
五、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成份股(包括股票和/或存托凭证,
下同)、备选成份股,与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相关的公募基金、上市交易型

金、中国证监会许可投资的结构性产品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

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产品或金融工具,但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以及与标普全球精
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相关的公募基金、上市交易型基金、中国证监会许可投资的结构性

品及金融衍生产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投资于与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

权重指数相关的公募基金、上市交易型基金、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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