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0
华夏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双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04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3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
夏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15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6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夏双债债券 A 华夏双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047 000048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175
1.162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469,893,166.11 11,825,112.3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下属分级基金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93,978,633.23 2,365,022.47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400 0.350
注:《华夏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
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最低分红比例计算的每 10 份华夏双债债券 A 应分配金额为
0.344 元,每 10 份华夏双债债券 C 应分配金额为 0.316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 年 12 月 23 日
除息日 2016 年 12 月 2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NAV)确定日为 2016 年 12 月 23 日,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直接计入其基
金账户, 投资者可自 2016 年 12 月 27 日起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
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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