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10-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好买基金为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及开通非现场申购、定投费率优惠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0-2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好买基金为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及开通非现场申购、定投费率优惠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针对本公司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如下业务:

一、开户业务和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自2015年10月21日起,本公司旗下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文体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改革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好买基金为代销机构,投资者可在好买基金办理开户业务和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仅限前端收费模式或者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类别)。

二、申购费率优惠业务

自2015年10月21日起(截止日期另行公告),投资者可通过好买基金非现场方式申购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按0.6%执行;若申购费率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申购费率以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公布的费率为准。

三、开通定投及定投费率优惠业务

自2015年10月21日起(截止日期另行公告),投资者可在好买基金办理富国文体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改革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投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200元,定投金额阶梯为200元的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好买基金定投上述基金,其定投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按0.6%执行;若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基金申购费率以其《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公布的费率为准。

四、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5年10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好买基金办理以下注册登记在本公司的基金产品之间的转换业务(仅限前端收费模式或者收取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类别),包括富国文体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改革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2015年10月21日起,投资者可在好买基金办理以下注册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金产品之间的转换业务(仅限前端收费模式或者收取销售服务费的份额类别,详见所列示的代码),包括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请参见对应基金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