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7
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3年1月29日证监许可[2013]69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4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变更为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一般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未持有到期,投资者赎回时不能获得保本保证,将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依照恒定比例保本策略将基金资产配置于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保本资产为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和企业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和银行存款等;风险资产为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
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
中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或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保本条款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招募说明书。
投资人购买本保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的约定。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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