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7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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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
申请已于2012年11月9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474号文核准。本
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2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
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
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是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
种,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
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
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
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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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9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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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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