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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完善个人信息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11

临时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完善个人信息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的通知》(银发〔2013〕2号,下称《通知》)相关规定,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提请通过本公司直销方式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完善个人信息,现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交易
本公司近期对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改造,细化投资者行业分类,增加实际受益人、控制人、亲属、关系密切人员是否为外国政要等信息的选择,系统正式上线后,投资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任何交易操作前,需首先完善该等信息,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提请投资者于系统上线后及时登陆并根据系统提示完善个人信息。
二、直销柜台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方式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根据本公司客服人员的提示完善相关信息,提请投资者及时与本公司客服人员联系,对于投资者未及时完善的信息,本公司将根据审慎监管原则依照《通知》要求对该部分信息采用最高等级打分评定客户风险属性。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2、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站:http://www.ctfund.com
网上交易平台:https://ec.ctfund.com/
临时公告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
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ctfund.com
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为金融市场参与各应尽义务,提请投资者及时完善相关信息,通过各代理销售机构申(认)购本公司产品的投资者,请根据监管要求留意各代销机构通知公告安排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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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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