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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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1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Y 类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为适应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需要,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旗下 4 只公募基金法律文件进行修改,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份额类别。本次修订不改变基金的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
现将基金合同修订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加 Y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名单
序号 基金全称 基金托管人
1 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
(LOF) 有限公司
2 嘉实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兴业银行股份
金 有限公司
3 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金联接基金 有限公司
4 嘉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二、增设 Y 类基金份额的方案
(一)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次修订根据《暂行规定》要求,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从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原有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I 类基金份额(如有)不适用个人养老金投
资业务,原有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Y 类基金份额是指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并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
购、赎回的基金份额。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除遵守基金管理人相关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外,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
各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及简称如下: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1 022890 嘉实沪深 300ETF 联接(LOF)Y
2 022905 嘉实中证 A500ETF 联接 Y
3 022897 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波动 ETF 联接 Y
4 022915 嘉实中证 500ETF 联接 Y
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各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Y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管理费与托管费
为了更好地满足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需要,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对上述各基金 Y 类基金份额实施 0.15%的年管理费率及 0.05%的年托管费率。各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各自的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和托管费。
2、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 Y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3、申购费与赎回费
各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1)嘉实沪深 300ETF 联接(LOF)Y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 万元 0.75%
50 万元≤M<200 万元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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