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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I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要,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公司旗下管理的 10 只基金增加 I 类基金份额,并对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同时根据最新适用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表述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 I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名单
序号 基金名称
1 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 嘉实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3 嘉实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4 嘉实中证医药健康 100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5 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6 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7 嘉实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8 嘉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9 嘉实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10 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
二、I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份额的分类
自 2024 年 7 月 18 日起,对除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LOF)之外的 9 只基金新增 I 类基金份额,其中:嘉实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在 I 类基金份额仅设立人民币基金份额;自 2024 年 7 月 22
日起,对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新增 I 类基金份额。
本次对 10 只基金增加 I 类基金份额事宜是根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的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新增的 I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上述 10 只基金原有的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标准及申购赎回等业务规则保持不变。
上述基金 I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及简称如下: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1 021861 嘉实中证软件服务 ETF 联接 I
2 021862 嘉实央企创新驱动 ETF 联接 I
3 021879 嘉实中证主要消费 ETF 发起联接 I
4 021880 嘉实中证医药健康 100 策略 ETF 联接 I
5 021866 嘉实沪深 300 红利低波动 ETF 联接 I
6 021870 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 ETF 发起联接 I
7 021867 嘉实中证科创创业 50ETF 发起联接 I
8 021887 嘉实中证 500ETF 联接 I
9 021838 嘉实纳斯达克 100ETF 发起联接(QDII)I 人民币
10 021886 嘉实沪深 300ETF 联接 (LOF) I
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或 I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
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I 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
I 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该类份额申购首日的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一致,其
中:嘉实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I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该份额申购首日的C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三)I 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上述基金 I 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上述基金 I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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