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09
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30号文准予核准注册,于2013年3月8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提议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18年7月2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自该日起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本基金从2018年8月8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国企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0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3月8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18年8月7日)基金份额 26,569,304.55份
总额
最后运作日(2018年8月7日)基金份额 1.1477元
净值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对国有企业债积极
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使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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