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7-06 12:00:00 股吧网页版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7-0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情况的公告
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证券
投资基金、 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新起点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嘉实新趋势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刘宁女士因休产假, 自 2016 年 7 月 11 日起暂
离工作岗位, 无法正常履行职务。
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决定, 在刘宁女士休产假期间, 工作授权情况
如下:
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及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相关职责
由本公司基金经理曲扬女士代为履行。嘉实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相关职责由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基金经理王茜女士代为履行。嘉实新优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相关职责由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胡永青先生、 曲扬女士代为履行。 嘉实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相关职责由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胡永青先生代为履行。
上述事项已根据有关法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