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一问询就中止 东方金钰不专业的信息披露坑倒一批投资者
董秘学苑
2019-02-13 07: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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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风险提示的足够充分(2月11日就提示可能中止的风险),2月12日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投资者涨停板上抢筹了。2月12日晚间,在媒体和监管层的关注下,东方金钰实控人的变更可能要黄了,而这也折射出,没有董秘的东方金钰信息披露存在着很多不严谨的地方。

注意,公司的表述是“拟暂时终止”,公司似乎还希望给市场以转机!从这份公告中可以看到,公司并没有提示可能因对方仍旧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最终终止的风险,这点仍旧是信息披露上的瑕疵,而公告中的“拟”字也很多余,本就是暂停,为何还要添加一个“拟”来误导投资者。

2019年2月1日,东方金钰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兴龙实业的股权结构拟发生变更,兴龙实业的股东赵宁、王瑛琰与中国蓝田于2019年1月31日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相关事项达成共识,赵宁、王瑛琰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兴龙实业 100%的股份转让给中国蓝田。转让完成后,中国蓝田将间接持有东方金钰 31.42%的股权,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受到这个利好,东方金钰连续两个涨停!利好原因,接盘方有央企背景。

东方金钰2月1日发布的公告中,对于接盘方的介绍是这样的:中国蓝田是农业部主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中国蓝田公司官网的介绍

对于这一条上交所在2月10日的问询函中就专门进行了提问: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并具体解释到底和农业部是个什么关系。

这份问询函,原本要2月12日前进行回复,但是2月11日晚间,公司向上交所提交声明,因为对方没有提供证明文件,所以无法完成回复。

2月12日,上交所向东方金钰发去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认真对待此事情,回应市场质疑以及监管问询函。

监管工作函的核心问题还是要求公司正面回应问题,不要拖延,以及给公司施压,如果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形,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过去一年,上市公司被假央企骗的案例已经出现了不少,比如平潭发展融钰集团 、*ST尤夫等都被假的央企给欺骗了。

其实,如果最终证明中国蓝田并非是农业部主管的企业,而又是一个假的央企,那么东方金钰就将构成信息披露违规了!

此前融钰集团董秘已经因此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因为公司在没有核实对方央企身份的情况下,就披露了相关公告,董秘黄佳慧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我们现在可以来看一看,东方金钰公告的问题所在:

1、公司(大股东)没有去核实对方身份的真实性,(留了地雷,如果对方真的是李鬼,可能会重蹈融钰集团覆辙);

2、风险提示性不足!(公司是在2月12日晚间才宣布暂停此次控制权转让的,暂停原因我们也知道,是因为中国蓝田身份存疑,但是关于这一点的风险,公司至始至终都没有进行风险提示,虽然这个风险公司自身可能也没有考虑过)。

就在公司发布延期回复上交所问询函时,公司仍旧没有提示可能因为对方无法提供证明材料而暂停或者终止的风险,因为风险提示的不及时或者不充分,所以才导致了公司股票的连续涨停!如果昨日晚间就提示可能暂停的风险,今日就不会有那么多投资者蜂拥买入了。

东方金钰目前是没有董秘的,董秘职务由代理董事长赵宁代行,赵宁本人则在2019年2月初主动请辞董事长职位。

目前执行东方金钰信息披露工作的为公司证代赵笛,资料显示,赵笛,男,1983年8月出生,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文学学士学位。2008年3月-2010年7月任长江商报社证券记者,2010年8月-2017年7月任每日经济新闻报社高A记者、主任助理、副主编。 

东方金钰信息披露的不严谨及随意性也让小编想起了公司的前董秘刘雅清,其本人已经于2018年10月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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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上市公司不是先知,不可能预见到可能发生的事情,但是在比市场更直接获取更多信息的情况下,通过自己的判断,站在投资者角度去思考,做出充分的风险提示还是可以做到的,只是有时候,有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并没有站在投资者角度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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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董秘学苑的财富号 2019-02-12 23:17)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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