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天价罚单 最让投资者关心的几件事情
皮海洲
2018-03-16 08: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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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前夕,证监会组织召开稽查执法专场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三起近期查处的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包括一起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两起操纵市场案。其中,厦门北八道集团因涉嫌多账户、运用杠杆资金巨额操纵多只次新股股票,将被证监会开出史上最大罚单。

据调查人员在记者会上表示,经调查,北八道集团涉嫌操纵次新股包括张家港行江阴银行和胜股份等,在操纵期间共获利9.45亿元。目前,案件已经经过依法审理和告知程序,证监会将开出史上最大罚单,拟对北八道集团实际控制人林某某父女等人处以五倍顶格罚款,罚没款总额近55亿元,是证监会有史以来查办的最大一起股市操纵案件。

在“3.15”前夕,证监会对北八道集团开出天价罚单,这无疑是给“3.15”送出的一份厚礼,也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一个重要表现。虽然从媒体的报道来说,存在某些瑕疵,如罚没款金额近55亿元,实际上要是作出五倍顶格处罚的话,罚没款总额将达到56.7亿元。而且就56.7亿元的罚没款来说,那也不是证监会有史以来查办的最大一起股市操纵案件。因为去年初宣判的徐翔案,虽然最终是通过法院来判决的,判决徐翔的罚金高达110亿元(A股市场史上最大处罚),但对徐翔案的查办,证监会显然还是尽到了自己的职责的。而徐翔案应是到目前为止A股市场最大的股市操纵案件。

当然,尽管存在上述这样一些表达上的出入,但并不妨碍证监会对北八道集团开出“天价罚单”的判断。而这56.7亿元的罚单是由证监会开出的,不同于徐翔案是由法院方面作出的判决,因此,被称为是证监会开出的史上最大罚单倒也无可厚非。而在此之前,证监会开出的最大罚单是对鲜言的34.7亿元。

对北八道集团操纵江阴银行、张家港行、和胜股份等次新股股价开出天价罚单,这对于市场对次新股的炒作是具有震慑意义的。在客观上也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毕竟违法违规的行为少了之后,投资者也就会减少一些上当受骗,这本身也是对投资者的一种保护。所以,在“3.15”前夕,证监会组织召开稽查执法专场新闻通气会,通报相关案件的查处情况,其用意也是要表明证监会对投资者的保护之意。

证监会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罚是值得肯定的。不过,证监会对北八道集团开出的天价罚单也值得市场各方,也包括监管部门来思考。在本人看来,至少在三个方面是应该引起市场各方重视的。

一是对天价罚单的执行情况如何,应予以公开披露。虽然《证券法》一直被称为是“豆腐法”,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总体偏轻,以抚摸为主,但自2000年亿案科技的股价操纵案以来,管理层也还是对某些违法违规行为开出了天价罚单。如当时对操纵股价的当事人罗成开出了8.98亿元的天价罚单,而近年来罚没款过亿的罚单更是接连不断。除了徐翔的110亿罚单之外,鲜言罚没34.7亿元,唐汉博罚没11.76亿元、黄信铭罚没6.49亿元等。但这些天价罚单的执行情况如此,监管部门却没有进行专门的通报。从监管部门来说,对这些天价罚单,既要管开,也要管执行情况,如果执行不到位、就很难达到监管的结果。所以,就天价罚单的执行情况,监管部门也需要随时予以通报。这实际上也是震慑后来者的一种需要。

二是开出天价罚单更要重视对投资者的保护。虽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严从重处罚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但从直接的保护来看,有必要把天价罚单与对投资者的保护结合起来,即将天价罚单与对投资者的赔偿结合起来。根据目前《证券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依照本法收缴的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这意味着天价罚单是与保护投资者无关的。相反,在执行了天价罚单之后,有关当事人或许已经丧失了赔偿投资者的能力,如此一来,天价罚单反倒成了不利于赔偿投资者的因素。因此,这个问题有必要予以解决,让天价罚单成为对投资者的一种赔偿资金。

三是天价罚单何时开向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虽然最近几年,证监会向违法违规者开出了不少的天价罚单,但无一例外的是,这些受罚的全都不是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虽然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的事情在市场上并不少见,甚至频频发生,有的甚至情节恶劣,但上市公司遭遇的处罚通过是顶格处罚60万元,而非顶格处罚金额就更少,这明显起不到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的目的。所以,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决不能一味纵容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希望管理层能早日将天价罚单开向上市公司,而不能让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始终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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