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项目解读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补贴
2、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补贴
3、区重点实验室建设补贴
4、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补贴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补贴
办理对象
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下同)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办理条件
1、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下同)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
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领域实施的技术创新项目,已形成研发成果;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
属内部生产技术改造或生产能力提升的,不属于本项目资助范畴;
3、申报企业在同一年度内申报的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不超过1项。
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补贴
办理对象
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办理条件
1、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含软件)总值不低于100万元,所从事的研究领域符合宝安区产业发展导向,产业化前景好;
3、企业拥有5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4、应配备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人数比例35%以上;
5、企业上年度缴纳现税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区重点实验室建设补贴
办理对象
申请单位是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下同)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办理条件
1、申请单位是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下同)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2、主要围绕产业和民生需求,属前沿、交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或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实验室研究方向明确;
3、实验室拥有高水平的专职研究开发队伍,其中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实验室负责人能够带领团队开展科技攻关,且不得兼任区级其他重点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
4、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环境,仪器设备(含软件)总值不低于100万元;院校类重点实验室科研用房面积150平方米以上;企业类重点实验室科研用房面积500平米以上;依托单位能为实验室提供足够的资金、技术、后勤等配套条件;
5、企业类申请人上年度缴纳现税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没有已认定资助的区重点实验室。
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补贴
办理对象
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下同)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办理条件
1、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下同)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单位在宝安区内(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下同)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已形成样品或实现产品批量生产;
3、企业上年度缴纳现税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4、属内部生产技术改造或生产能力提升的,不属于本项目资助范畴;
5、申报企业在同一年度内申报的区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不超过1项。